学校商店卫生管理制度
日期:2018-06-26 00:00:00  发布人:admin  浏览量:105

1、商店食品应到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,并向供货方索要产品合格证、检验报告及发票,学校食品卫生专职管理员查验合格后在证件上签字。<?xml:namespace prefix = "o" ns = "urn:schemas-microsoft-com:office:office" />

2、卫生许可证要悬挂于醒目处,从业人员持有效合格的《健康证》,经培训后上岗。

3、保持店堂内外整洁,做到食品归店归类经营,分名别类存放,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。

4、出售的食品必须有QS标志。不出售“四无”食物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,不出售有毒有害食品。

5、保证食品外观清洁,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、破损、鼠咬、受潮、生霉、生锈等现象及时销毁。

6、销售直接入口食品要有专柜加罩,使用专用售货工具。需要分装食品时,要使用清洁干净、符合卫生标准的包装材料,禁止使用废报纸刊物及其它物品包装食品。

7、及时清除废弃物,搞好防尘、防蝇、防鼠工作。

8、从业人员要衣着整洁,做到勤洗手勤洗澡、勤理发剪指甲、勤洗衣服勤换工作衣帽,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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