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品安全事件处置报告制度
日期:2023-12-04 14:46:21  发布人:后勤办  浏览量:33

食品安全事件处置报告制度

1、制定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,成立领导小组,负责处置调查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。组长由单位法人担任。

2、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或可疑事件时,发现或者接到报告的人员,立即向单位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小组报告。

3、采取紧急处置措施:

①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;封存厨房及有关原料仓库,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及用具;追回已售出的可疑食品。

②将食物中毒病人及时送往当地医疗机构进行救治。

③收集、保全食物中毒病人食用过的所有剩余食物及当餐所用原料、辅料等;收集、保全食物中毒病人的呕吐物、排泄物等。

4、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在知道该事件起2小时内以最快捷的通讯方式报告当地主管部门、市场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。

5、报告内容包括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时间、地点、单位、中毒人数和死亡人数,病人主要症状、可能发生的原因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。

6、协助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查明食品安全事件原因。

7、食品安全事件处置联系电话:

餐饮单位电话0719-6227451

急救指挥中心12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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